劳动者是否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

关于劳动者是否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属于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若未签订相关条款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